编辑: 645135144 | 2019-07-04 |
0018712729012 13.1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14.1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标书(PDF 格式)一份: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 求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彩色扫描,刻录成 U 盘或光盘,与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个包装内.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 投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 开标、评标、定标 18.1 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 19.1 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五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四人组成. 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20.1.5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 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人未按第 12.1 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3. 招标文件明示需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签字或盖章的;
4. 投标文件签字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
5. 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7.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交货期或完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8. 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
9. 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 条款);
10.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1.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 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9页共49 页 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
13.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0.3.5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其操作程序为:
1、按照下表所列商务技术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指标的分值及详细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评标指标 分值 技术部分
35 商务部分
35 经济价格
30 合计100
2、 由评委独立地根据价格指标以外的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 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 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
3、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经济标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分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 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其中, 从业人员 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以上财务年度的 指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