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股东信息披露问题 在《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中 出现股东名称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情形,不符合 规定要求,应予以改正. 公司
2015 年4月8日以(2015-013)号临时公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更正公告(4 月9日见报上网),同时将修订更正后的公司
2014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上网.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4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