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04 |
1、工况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 项目生产运行正常,实际运行负荷分别达到设计生产负荷的 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的条件,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 外排.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临沂市兰山区恒运旋皮厂年产
4000 立方米木皮项目烘干机 燃烧废气 (低氮燃烧器) H1 排气筒 1#检测孔 (出口)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 1.8mg/m
3 ,SO
2 排放浓度为 3mg/m
3 ;
NOx 排放浓度为 7mg/m
3 ,排放浓度满足《山东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5-2013) 表2要求 ( 颗粒物 20mg/m
3 , 二氧化硫 200mg/m
3 , 氮氧化物 200mg/m
3 ) ;
同时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 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 颗粒物 10mg/m
3 , 二氧化硫 50mg/m
3 , 氮氧化物 100mg/m
3 ) . 验收监测期间,临沂市兰山区恒运旋皮厂年产
4000 立方米木皮项目无组织 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为 288μg/m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 )限值要求.
4、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临沂市兰山区恒运旋皮厂年产
4000 立方米木皮项 目的昼间噪声最高值为 56.3dB(A)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昼间 60dB(A) )标准.
5、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所在地理区域无敏感保护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临沂市兰山区恒运旋皮厂年产
4000 立方米木皮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环境污 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可行,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六、整改要求和建议
1、加强管理,补充完善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 正常运转,外排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制定环保管理专员,制定污染物检测计划,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 开展定期监测.
3、完善锅炉废气排污口的建设,及时封闭采样口,完善相关标识,建设永 久性采用平台,倾斜角度不大于
45 度,护栏高度不低于 1.1 米,平台面积不小 于1.5 平方米,平台距采样口 1.2-1.3 米.
4、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完善标识、标牌.
5、拆除车间闲置的挤木机等设备,拆除废弃的加热烟道.
2019 年1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