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04

四、竞赛标准 竞赛采取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百分制,60 分为合格,获奖名 次按成绩排序确定.

五、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 1.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各 职业工种 (项目) 第1名授予一等奖, 颁发政府一次性奖金

1500 元人民币和荣誉证书;

各职业工种 (项目) 第2-3 名授予二等奖, 颁发政府一次性奖金

500 元人民币和荣誉证书;

各职业工种 (项目) 第4-6 名授予三等奖, 颁发政府一次性奖金

300 元人民币和 荣誉证书.各职业(工种)其他名次由竞赛组委会根据本行业竞 赛规模和参赛人数,授予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2.经竞赛组委会综合评审,对获各职业工种(项目)第一 名的选手, 由县委组织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财政局、 ―

5 ―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授予 费县

2019 劳动之星 称号;

符合国家颁布职业标准的,由县人社局授予 费县技术能 手 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由团县委授予 青年岗位能手 荣誉 称号(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即

1984 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对 成绩突出,符合条件的个人,由县总工会授予 振兴费县劳动奖 章 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由县妇联授予 三八红旗手 荣誉称号. 3.获各工种竞赛前三名并成绩合格的选手,符合国家颁布职 业标准且后期通过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其他竞赛成绩合格者且符合国家 颁布职业标准的,后期通过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办证费用按照《关于规 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鲁价费函〔2016〕

8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收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有规 定的按规定要求办理.

(二)组织奖 对竞赛发动、组织、宣传工作中做得较好的单位、企业,由 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竞赛宣传 第一届 劳动之星 职业技能竞赛围绕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 大工程,以扩大职业技能竞赛影响为目标,坚持 全员参与、以 赛选才 ,努力营造弘扬工匠精神、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浓厚 ―

6 ― 社会氛围,为全县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基础. 1.健全竞赛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费县第一届 劳 动之星 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1) ,全面负责竞赛的 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竞赛日常组织工作.本次竞赛活动任务 重、涉及面广、工作程序多,各行业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建 立健全竞赛组织机构,搞好协调配合,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行 业的宣传发动及选拔工作. 2.认真制定竞赛实施方案, 确实保证竞赛质量. 各职业工种 (项目)的竞赛实施方案由各承办单位负责制定,按要求及时报 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要健全竞赛质量监督保证制度,确保 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要按照中央 八项规定 精神的 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原则,避免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务求工作 实效,确保竞赛健康、有序发展. 3.加强竞赛宣传,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通过技能竞赛活动, 建立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长效机制, 为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搭建平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技能竞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 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寇瑞波 王法学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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