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4 |
2.3 资金来源:国、省补助资金;
2.4 建设地点:洛阳境内;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
3 个月(优先实施国道,省道相关线路实施进度节点按省 交通厅相关要求进行);
2.6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 项目概况:对洛阳市境内国道、省道进行国家公路网交通标志调整和相关设 施的完善.涉及的国省道分别为:国道 G
207、G
208、G
241、G
310、G
311、G
343、 G
344、G345 和省道:省道 S
237、S
240、S
241、S
242、S
243、S
244、S
310、S
312、 S
314、S
315、S
317、S
319、S
322、S
324、S
325、S521. 2.9 预算金额:约3300 万元,其中一标约:14085068 元;
二标约:16381173 元2.10 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其中第一独立标(包括国道 G
207、G
208、 G
310、G
311、G
343、G
344、G345)、第二独立标(包括省道 S
237、S
240、S
241、 S
242、S
243、S
244、S
310、S
312、S
314、S
315、S
317、S
319、S
322、S
324、S
325、 S52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 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河南省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应符合公路养护工程 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中应附有备案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15、
2016、2017 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同时在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材料中附与原件一致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章).
2015、
2016、2017 年度每 年均为盈利(年度财务报告须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 3.5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 年1月以来)承担过一条
10 公里(含)以上二级及以上 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以竣工时 间为准). 3.6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具有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 目总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 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五年内(2014 年1月以来)应具有至少
1 个类似项目施工 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相关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 并公开 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开标时须提供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