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4 |
2016 年9月5日,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门市 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投资于 洗碗机底部总成项目 、 新型家庭水务节水系 统项目 未使用完的合计 146,608,547.46 元的募投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利 息收入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投资于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项 目 , 实施主体由江门市甜的电器有限公司变更为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同时,募集资金专户也将相应地变更,并授权董事长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8月18 日、2016 年9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2016 年9月30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订 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将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 (账号: 694202006) 及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账号:692602055)的募集资金专户未使用完毕的募 集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 149,070,383.18 元(含利息收入)转入至中国民生银行 江门支行开设的新募集资金专户, 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专户金额 (元) 资金用途 江门市地尔汉 宇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民生 银行江门 支行
698386244 149,070,383.18 工业机器人产业 化项目 同时,将原有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将同时失效.
三、本次重新签订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 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公司、 中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共同签订 《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 ) ,截止
2016 年9月30 日,该项目余额为 149,070,383.18 元,该专户 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支付结算办法》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三)中金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 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金公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 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中金公司的调查与查询. 中金公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 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中金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黄钦、龙亮或中金公司指定的其 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