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04 |
现将批复核准事项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
一、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气化湖南工程"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天然 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 例》,同意建设岳阳 LNG 接收站(储备中心)项目(一期)(项目代码: 2019-430611-59-02-008341).项目单位为岳阳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君山区广兴洲镇,项目用地属于岳阳港君山港区广兴 洲作业区,码头工程位于岳阳市君山区广兴洲作业区预留岸线段,长江中游铁铺 水道右岸上板岭一带.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项目在岳阳市君山区规划的区域内建设码头工程 和库区工程,库区工程和码头工程分工界面以长江堤面为地理分界,堤外水工码 头及卸料设施为码头工程,新建
2 个8000 ? LNG 接卸泊位和
1 个工作船泊位;
堤内部分为库区工程,主要建设
5 万? LNG 储罐
1 座及 BOG 处理、LNG 气化、LNG 槽车站和计量站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
101386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
30416 万元,占项目总 投资的比例为 30%,为企业自有资金,由岳阳市君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 65%、35%的比例出资.资本金以外部分,由岳阳液 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贷款.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
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 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我委申请延 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 失效." 岳阳 LNG 接收站(储备中心)项目(一期)建成后可有效补足当地储气能力 不足的短板,可为洞庭湖周边 LNG 加注及船舶市场提供 LNG 气源,同时又可充分 发挥公司在江苏省南通启东市 LNG 接收站项目的气源优势,加大海气向沿长江一 带的分销力度, 有利于拓展市场, 有利于支撑启东 LNG 接收站项目尽快形成
1000 万吨的接收能力, 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以天然气生产和分销为主营业务的发展 战略,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与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批复文件积极开展下一步工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妥善办理好 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