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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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日提供 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完成计划情况和下月施工计划.工程师确认的 时间:为承包人提交后7天内. 8.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9、工期延误 9.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 遵守通用条款并按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执行,确保本工程相关建筑物 及行人的安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由承包方自行 考虑,与工程相关所有检测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风险范围包括施工期间国家、省、市等任何部门的政策变化及发布的工程 调价系数、定额、费率、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风险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考虑,并计 入投标报价中.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投标文 件有单价的采用原单价,如果没有则套用类似或相近的单价,没有相同单价或类似 单价,则按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定额及取费处理;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承包范围以内工程合同价款调整除因设计变 更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其工程量按照图纸及变更后的图纸、有效签证 进行工程量增减计算,其余不予调整.
12、工程预付款:无 甘肃省科学院传感技术研究所综合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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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程量确认 14.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本工程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 承包人必须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交送工程师.工 程师应于承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后7日进行计量和确认,作为付款依据. 14.2因承包人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未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每迟延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竣工 验收时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除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工程达 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外,工程质量均应符合设计及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并验收合 格,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整改至验收合格,由此影响甲方交工及投入使用造成 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
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24 个月)支付剩余5%(不计利息). 竣工结算中所有变更签证报原件.
七、材料和设备供应
16、材料、设备的品牌应是国内著名品牌、符合国标和国家认证.
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7.1 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 17.2 凡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附有品牌、产地、产品合格证书、检验 报告,经工程师、发包人确认后方用于本工程.因材料质量而发生的问题,由承包 人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发包人变更设计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峻工验收与结算
18、竣工验收 18.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承包人在竣工前14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 资料及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竣工图三份. 18.2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略 甘肃省科学院传感技术研究所综合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