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4 |
2019 年6月27 日 星期四 编辑 操余芳 校对 郝涛涛 电子信箱: henanning@jcrb.
com 本报通讯员 吴F2019 年3月7日, 由浙江省 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的被告人王平涉嫌盗窃案, 在法 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8年11月13日, 宁波市镇 海区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葛琦强 承办了该起盗窃案:
2018 年8月18 日23 时至次日凌晨, 犯罪嫌疑 人王平在被害人李某家中窃得两 部手机和一辆电动自行车. 但是 当葛琦强翻看完案卷, 发现王平 对自己盗窃的事实均不予交代, 使该案成了 零口供 案件. 葛琦强再次翻阅所有笔录, 王平都不承认实施了盗窃. 对于 手机和电动自行车的来源, 王平 一口咬定是前一天晚上
11 点左 右, 一个叫 勇哥 的朋友在镇海 沿江西路轮渡码头附近交给他 暂时保管的. 对案件情况大致了 解后, 葛琦强提审了王平. 案发当天公安机关从你暂 住的宾馆房间及楼下搜查到的 手机及电动自行车是谁的? 这是前一天晚上11 点左右, 勇哥让我暂时保管的. 他是在哪里交给你的? 就在镇海沿江西路渡江码 头附近. 电动自行车是本来就停在 那里吗? 不是, 电动自行车是勇哥 的一个朋友从沿江西路那边骑 过来的. 当晚, 你拿到电动自行车 后用过吗? 我骑回了自己暂住的宾馆 楼下. '
勇哥'
真名叫什么, 你们 是怎么联系的? '
勇哥'
叫什么我不清楚, 我和他是在2014 年认识,平时也没什么联系. 之后我因为盗窃 入狱,
2018 年5月出狱后我在镇 海见过他两次. 王平还是咬定 东西是 勇哥 给他的. 一个人会在夜里
11 点将电 动自行车和两个手机交托给一 个没交情的 朋友 保管? 而且, 被害人手机丢失的时间与王平 拿到手机的时间明显存在矛盾. 结束提审后, 葛琦强对王平的供 述产生了严重的怀疑. 但葛琦强知道, 单凭目前的 这些证据不足以认定王平实施 了盗窃行为. 葛琦强再一次翻看 案卷, 此时, 被盗电动自行车的 防盗车牌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辆 电动车加入了该市物联网. 早在
2017 年年底,宁波即 在全市推广电动车智能防盗管 控平台,陆续建成固定监测基 站两万多个,建成电动车物联 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 防盗管控工作.车主只需要给 电动车加装一个联网的防盗装 置和防盗号牌就能加入电动车 物联网. 葛琦强通过宁波市电动车 智能管控平台调出了这辆电动 自行车被固定监测基站监测到 的轨迹. 案发当晚被害人的电动 自行车在
23 时05 分第一次被监 测站捕捉, 直到在犯罪嫌疑人所 住宾馆附近被最后一次捕捉, 行 车轨迹完整. 该辆电动自行车并 未出现在镇海沿江西路轮渡码 头附近. 他又查看了当晚监测站 附近的道路监控视频, 驾驶该电 动自行车在上述轨迹行驶的正 是犯罪嫌疑人王平. 行车轨迹不会说谎, 所以说 谎的是王平. 为了彻底击碎王平 的谎言, 葛琦强实地查看了镇海 区沿江西路及轮渡码头附近的 几个监测站, 监测站的布局设置 合理, 只要电动自行车进入沿江 西路及渡江码头附近一定能被 监测到, 也就是说, 即便案发当 晚, 按照王平的供述, 该电动自 行车是 勇哥 在沿江西路渡江 码头给他的, 那么无论该车从哪 里进入沿江西路及渡江码头附 近, 都会被监测站探测到, 一定 会留下 痕迹 , 而且不止一个. 随后, 葛琦强调取了当晚沿 江西路及渡江码头附近全部的 监测数据, 显示涉案电动自行车 当晚从未到过该地. 面对检察机关的有力指控 和不会说谎的 轨迹 证据, 王平 在开庭审理时对检察机关指控 的犯罪事实均予以承认, 并表示 认罪认罚. 最终, 王平因犯盗窃 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