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4 |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公司未向其他关联人 提供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 》 、 《绿色动力环 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02 月12 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杜市镇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13,537.5 万元人民币 股东:公司持股 51%,丰城市政持股 49%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8.12.31 2018.12.31 2018年2018年16,301.70 6,122.11 - -0.34
三、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拟向丰城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人 民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系为满足丰城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项目建设.
2、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向丰城公司提供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平、 公正、 公允, 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丰城公司项目 建设,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 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向丰城公司提供借款, 有利于项目建设, 交易公平、 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丰城公司提供借款.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9 年修订) 》 、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绿色 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 构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6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