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04 |
180 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 从前期准备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信誉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财务要求:见附录
4 人员要求:见附录
5 其他要求: 无 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新城公租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监理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6页条款号 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可依据项目建设地点自行踏勘现场. 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1.11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1.12 偏离 重大偏差: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相关负责人未按照规 定参加开标,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密封、标记,或没 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或 没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的;
6、当投标文件的签署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时,监理投标函中没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7、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主要内容不够完 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或出现上 述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9、投标人拟派驻的总监的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10、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技术规 格、技术标准等实质要求;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核对.
12、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
13、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14、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重大偏差;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除重大偏差外为细微偏差;
出现上述重大偏差情形, 按无效标处理. 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新城公租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监理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7页条款号 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 2.2.1 招标人澄清、 修改 或答疑期限和投 标人质疑期限 1.招标人澄清、修改或补充期限: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 2.投标人质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
10 日前. 3.招标人答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
7 日前. 2.2.2 招标人答疑 截止时间 收到澄清要求之日起
3 日内. 3.1.3 投标文件电子版 内容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制作 正本光盘
1 张,副本 U 盘1个) ,内容包括: (1)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第一册)的Word 版(可无随附 复印件) ;
(2)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第一册)及其随附复印件所有内 容的 PDF 格式的电子版,该内容应按投标文件纸质版(含随附复 印件)的顺序排列. (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应与文本内容一致,电 子版内容用于信息公开,不作为投标文件评审内容. 3.2.1 监理费用 招标控制价计费方式: 本项目监理费用的计算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 号)规定标准,并按(发改 价格〔2015〕299 号)实行市场调节价. 本项目调整系数为:专业调整系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