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4 |
(一) 积极 调整能源 结构 实施煤炭总量控制, 力争到
2015 年年底实现煤 炭消费总量 不增反降 的历史性转折;
到2017 年年底, 煤炭消费总量力争比
2012 年减少
2000 万吨;
到2020 年,煤炭消费总量继续下降,煤 炭在一次能源中所占比重力争降到 60%左右. 该项目不使用煤炭,生产 过程中无需热源 符合
(二) 大力 调整产业 结构 发挥标准的引导和倒逼作用,引导企业主动调 整原料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强技术创新,淘汰 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该项目采用先进的设备, 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符合 强力推进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措 施.坚决淘汰国家和省确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 备和产品. 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中允许类 符合 严格实施环境容量控制制度.空气质量达不到 国家二级标准且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区域,从严 审批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周边敏感点监测因 子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 准要求 符合 除莱芜市外,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 辖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钢铁、 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 污染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 符合
(三) 深化 重点行业 污染治理 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 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进 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大于 90%. 该项目无挥发性有机物产 生 符合
(六) 加强 绿色生态 屏障建设 恢复受损 生态环境 建设城市及企业绿色生态屏障. 该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项 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 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 环函[2013]138 号)的相关 要求,对厂区进行绿化. 符合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山东省 2013-2020 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相关要求.
(三)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旅游路和玉带湖路之间,齐鲁文化大观园内,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件(鲁政土字[2017]535 号、鲁政土字[2018]402 号)文件可
4 知,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齐河县祝阿镇的土地利用规划.相关证明文件见附件.
(四)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满足 三线一单 的要求,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可知,德州市齐河县共有
3 处生 态保护红线区. (1)德州市黄河流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1-13) 该红线区位于德州市齐河县,Ⅰ类红线区位于齐河黄河水乡国家湿地公园一级红线 区,毛庄村南侧,西房庄、高房村、何庙村西侧,芦庄村北侧,宰庄村、小李村、后颜 村东侧,区域面积 5.91km2 .边界范围东北至戴寺村西南至潘庄村,区域面积 30.50km2 . 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类型为湿地、裸地. (2)德州市齐河县西南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3-02) 该红线区位于德州市齐河县,边界范围东至荣庄村,西至段庄村,南至油房村西, 北至西桥村.区域面积 28.04km
2 .生态功能是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类型为裸地. (3)德州市齐河林场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3-06) 该红线区位于德州市齐河县,边界范围区块 1:齐河县表白寺镇孙耿小学西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