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04 |
(三)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各单位应当及时签订合同主 动履行合同义务, 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落实履约 验收责任.采购中心将重点加强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电子 卖场和定点采购履约验收工作,建立相应履约考核办法, 并通过 ―
9 ― 中标产品抽查、末位公示、淘汰酌情递补、工程采购履约巡查等 方式,提升供应商售后服务水平,形成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各 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采购中心开展的履约管理活动, 共同努力提升 供应商履约质量.
(四)助力采购服务提质增效.采购中心将加大信息公开力 度,探索试行废标原因、质疑处理结果等事项公开,并根据法律 法规梳理不宜公开事项, 逐步推动全面公开.为推进全流程电子 招投标工作,信息类产品单独委托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 各单位 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可提前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 下载中心-培训讲义 专栏熟悉 电子招投标辅助系统评审环节操作流程. 继续与市招标办、北京 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加强合作,保障 国采工程 绿色 窗口对重点工程的服务;
继续扩大协议供货与批量集中采购结果 挂钩范围,引入价格和数量浮动机制,丰富产品型号;
全面推广 批量中标产品物流查询系统,依据新目录调整电子卖场销售品 目;
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开通 案例库 专栏,对采购项目投诉处 理案例进行梳理,供各单位学习借鉴. 相关品目采购执行方式、 限额标准, 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 整,具体执行通知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 通知公告 专栏. 各单位工作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中央政府采购网 主 任信箱 或相关处(室)反馈.各品目负责处(室)联系方式, ―
10 ― 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 联系我们 专栏. 抄送:财政部国库司.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2017 年3月31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