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04 |
(三)以不交或者少交水费、电费为目的故意损坏水表、电 表以及故意使水表、电表不准或失效. 第十五条 禁止在办公室、值班室、教室、学生宿舍使用电 炉子、电褥子、电热棒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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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水电计量与收费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水电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 况,确定校内各类用户水电费执行标准.若遇政策性水电价格调 整,学校将按政府规定作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 创收单位和经营实体必须单独安装水、电表,并 及时缴纳水电费.创收单位和经营实体的水电费收费标准参照水 电行业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校内大型临时活动安排、大型基建施工等情况需 使用水、电的,需安装相应的水、电表进行计量并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九条 科研项目的水电费收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校内学生宿舍实行用电量化管理,每个宿舍每月 免费供应电量
16 度.超出电量按市民用电价格 0.50 元/度收费, 由学生提前购买.
第五章 节水节电 第二十一条 水电管理部门负责开展节水节电的教育和宣 传,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节约意识,提倡节俭的生活方式,形成 节约风尚. 第二十二条 学校相关部门将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纳入学 生教育管理工作中, 积极引导和支持学生广泛开展节约 "一滴水、 一度电"的教育活动,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部门)应管理好本单位使用的水电设 施,发现跑、冒、滴、漏以及水电安全隐患时及时报修;
发现乱 ―
6 ― 拉电线或者窃水窃电行为及时举报.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对空调的节能管理.空 调设置温度夏季应不低于 26℃、冬季不高于 22℃;
长时间(20 分钟以上)离开室内,应关停空调. 第二十五条 各校区水电管理部门要严格掌握所在校区的 能源消耗情况.后勤管理处水电供暖科负责收集和统计三个校区 的能源消耗数据,每季度末统一上报给辽宁省高校节能减排相关 部门.
第六章 违规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窃用学校水、电者,除按上述规定补交水、电 费外,还应承担补交水、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罚金.对拒绝承担 违规责任的,所在校区的水电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水电的使用. 第二十七条 窃用水、电量按下列方法计算确定:
(一)在学校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用水用电的, 所窃水、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二) 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 其窃用时间至少以
180 天计算, 对每日用电时间,电力用户按
12 小时、照明用户按
6 小时计算. 第二十八条 因违规用水用电或窃水窃电造成水电设施损 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水电设施的修复费用并进行赔偿.因违规 用水用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 违规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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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8 ― 附件 大连海洋大学增加用水用电申请单 日期: 年月日申请单位 使用科目 水电调增原因 使用单位 领导意见 水电管理 科室意见 水电部门 领导意见 备注―9―大连海洋大学临时用水用电申请单 日期: 年月日申请单位 使用科目 水电使用原因 付费单位 使用单位 领导意见 水电管理 科室意见 水电部门 领导意见 备注―10 ― 大连海洋大学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