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04 |
请各报价人在
2016 年8月17 日17:30 前将保证金存进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并在递交报价文 件时,递交银行划款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当场退还). 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南区支行 帐号:4400-1728-6360-5300-1886 注明询价编号 6. 报价人知悉 (1) 凡参加本次报价的报价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 险等情况. (2)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 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 字;
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 章. 7. 报价费用 (1)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第7页 兴宁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605416 (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
(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 购项目竞争. 9. 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报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可由多家代理商参加 报价,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是指关于产品的所有信息完全相同. 10. 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报价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报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 以扣除.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 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 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 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第8页 兴宁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60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