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4 |
第六章
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报 的,采购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 目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 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2、 供应商填写的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明第8页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显文字错误的除外) .
3、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 价等) ,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16 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依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有编号的澄清、 修改、 补遗文件.
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 费用的总和,按完成该工程的总价(包干)报价.包括投标 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完工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所列的采购内 容、质量标准、相关服务要求以及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中明确的相关要求及其在投标文件中所做的有关承诺提供本 次所采购的货物及其伴随服务的一切费用.
3、若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漏项、漏算、错算,被认为是对 招标人的优惠,中标后不作调整增加,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理 由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
4、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内容的材料、 施工设备、 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人工、调试、检测、后期检验费 用(如需) 、利润、税金、风险、保险及相关服务费用等一切 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各项费用分摊入投标综合 单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5、 投标人应到工地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 情况、 道路、 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总价的情况, 中标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误差或 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若因此对招标人造成损失,招标人将 向中标人索赔.
6、按贵州省
2016 版相应计价定额计价,报价材料、设备应 明确品牌、型号、规格 ,所用材料应满足环保要求.
7、本报价包含 3%的设计费用.
17 履约保证金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提交方式为: 电汇、转账.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 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工程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 质保满一年, 中标人履行相应的义务后不计息退还.
18 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验收合格,甲方 第9页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根据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工程款;
质保金数额及归还日期 根据合同约定在质保满一年后无息付清
19 特殊要求 承包人中标后向设计单位支付中标价的 3%作为第三方的设计 费(中标人与设计方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支付依据) .经招标人 确认该款支付后,依据验收情况支付工程款. 第10 页
二、总则 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1.1 采购人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或用户. 1.2 采购代理机构指已合法取得有效资格, 接受采购人委托, 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 构. 1.3 供应商或投标人均指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 参与投标、 拟向采购人提供 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