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04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攀府函〔2018〕171 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米易县

2018 年第

2 批乡镇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米易县人民政府: 你县 《关于米易县

2018 年第

2 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 的请示》(米府〔2018〕156 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 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批次建设用地涉及的农用地转用批复 如下: 该批次用地符合《米易县丙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 年)》,农用地转用不涉及耕地.同意将米易县林业局 坪山林场农用地 31.8961 公顷(其中园地 4.4555 公顷,林地 26.5846 公顷,其他农用地 0.8560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米 易县

2018 年第

2 批乡镇建设用地. 该批次用地所需农用地转用 计划指标在我市

2018 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内解决. -2- 此复.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8 年12 月7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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