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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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政策监管〗3 工信部:固话手机无线网卡

9 月全部实名.3 工信部:未经同意不得收集用户信息违者罚款.4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发布.5 《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发布.8 〖发展环境〗11 移动互联网三巨头跑马圈地盈利前景未明.11 资本推波助澜手游 疯 了.12 大数据 时代个人隐私何处安放.14 国产手机痛失大半江山.14 运营竞争

15 〖竞合场域〗15 三大运营商首度 4G 较量智慧城市成第一战场.15 移动 TD-LTE 或拿首张牌照.17 〖市场布局〗18 百度

19 亿美元并购

91 无线创中国互联网最大并购案.18 联通 3G 用户突破

1 亿大关仅用了

4 年不到的时间.19 中国联通将构建香港云数据中心.19 技术情报

20 〖趋势观察〗20 LTE 智能终端增长迅猛产业链完善驱动 4G 发展

20 微信定制服务确定牵手联通买特制 SIM 卡享特权.22 国内手机厂商涌入平板市场跨界火拼或遇阻力.22 智能手机消费市场存变数将利好国内终端厂商.25 〖模式创新〗25 联手电商推手机刷卡器银联抢移动支付蛋糕.25 北京实现刷手机乘地铁公交 NFC 技术未来将普及全国交通行业.27 终端制造

29 〖科技前沿〗29 互联网电视:互联网企业的 下一盘棋

29 运营商 4G 进程缓急不一产业投资升温释放利好.32 信息产业监测 ?2013 咨询合作需要,特殊定制,未经同意,不得转载.请致电 400-007-6879 2013.07.24 Page

3 〖企业情报〗34 手机巨头高增速时代不再第二梯队上位市场洗牌在即.34 主动降价宣告小米手机期货模式破产?37 苹果公司保业绩丢品质 安全门 频现股价下跌.39 市场服务

41 〖数据参考〗41 中国手机网民增至 4.64 亿人均每天上网 3.1 小时.41 透过十届关键词看中国通信业十年发展.42 未来

5 年全球车联网市场总额将增长

2 倍.44 爱立信发布

2013 年第二季度财报.45 〖市场反馈〗47 Q2 国内平均网速提升超一成信息消费呼唤宽带中国落地

47 微信故障凸显网络免费时代尴尬.49 运营商推微信免流量费将走向何方?50 海外借鉴

52 移动 IM 应用爆发全球营销大战:Line 表现抢眼

52 微软 SurfaceRT 降价清仓微软平板面临市场窘境.54 国际电联 G.fast 光纤到户标准通过第一阶段审批.55 俄罗斯三大运营商叫板苹果:不再销售 iPhone

56 全球速卖通开通 WebMoney 支付方式加速俄罗斯市场布局.56 WP8 手机阵营再添新成员应用短板仍束缚厂商拓展

57 首批火狐 OS 手机开售定位低端 HTML5 成双刃剑.59 英特尔净利大降近三成连续第四个季度营收下降.62 《华尔街日报》 :摩托罗拉系统变革整个行业.62 WP8 手机阵营再添新成员应用短板成厂商拓展隐忧

65 电脑销售遭重挫微软市值一日蒸发

340 亿美元.67 产业环境 〖政策监管〗 工信部:固话手机无线网卡

9 月全部实名 工信部近日公布《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 .9 月1日起,用户办理固 定电话装机、移机,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开户、过户等入网手续,应登记用 户真实身份信息.如拒绝提供身份信息,不得办理入网手续.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向 电话用户提供服务期间及终止服务两年内,应留存用户身份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 及其人员对用户身份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 向他人提供.违反规定者,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 款,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责. 信息产业监测 ?2013 咨询合作需要,特殊定制,未经同意,不得转载.请致电 400-007-6879 2013.07.24 Page

4 来源: 《北京青年报》2013 年07 月21 日 工信部:未经同意不得收集用户信息违者罚款 在出台实名制的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 护规定》 ,其中规定信息服务提供商不得泄露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等,违反者罚最 高3万元以及 记入社会信用档案 等,这既针对电信运营商,还包括大量的互联 网服务商.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个人信息 目前,泄漏用户信息的事件大量频繁发生.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渠道真可谓五花 八门,而互联网更成了重灾区. 有调研报告显示,超过 60%的被访者遭遇过个人信息被盗用,而且,这一数字 仍在增长.国家对于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不可谓不重视,据不完全统计,涉及个人信 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将近

70 部. 此前,2013 年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 此次工信部颁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实际上就是全国人大常 委会相关法规的具体落实, 工信部的上述文件明确要求保护 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 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 账号和密码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 时间、地点等信息 . 文件同时规定,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明确告知用户 其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等事项;

不得收集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 户个人信息;

在用户终止使用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提 供注销号码或账号的服务;

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 个人信息等 . 代理商有义务保护个人信息 关于代理商经常泄漏个人信息,工信部上述文件明确,按照 谁经营、谁负责 、 谁委托、谁负责 的原则,由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负责对其 代理商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实施管理. 其中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委托他人代理市场销售和 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涉及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对 代理人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不得委托不符合《规定》有关用 户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的代理人代办相关服务. 目前,各行业普遍存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相应的信息保护工作也涉 及到众多的部门,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此次明确, 工信部并不负责管理所有的个人 信息产业监测 ?2013 咨询合作需要,特殊定制,未经同意,不得转载.请致电 400-007-6879 2013.07.24 Page

5 信息 . 对于即将开始的电话实名制,由于实施过程中用户担心个人信息会泄密,工信 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实施实名制过程中将要求电信企业采取各种便利措施,方便 广大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确保不影响用户正常开通和使用电话业务. 另外,文件要求电信管理机构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电信业 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 服务提供者违规的行为记入其社会信用档案. 来源:新华网

2013 年07 月22 日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24 号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已经

2013 年6月28 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

2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 年9月1日起施 行. 部长苗圩

2013 年7月16 日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电信和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根据《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 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收集、使 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 理机构)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用户个人信息,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 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 码、账号和密码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 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第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使 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第六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 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负责. 第七条国家鼓励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开展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自律工作. 信息产业监测 ?2013 咨询合作需要,特殊定制,未经同意,不得转载.请致电 400-007-6879 2013.07.24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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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信息收集和使用规范 第八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用户个人信息收集、 使用规则,并在其经营或者服务场所、网站等予以公布. 第九条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 用用户个人信息.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明 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绝 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项.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其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 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不得以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等方 式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 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者 账号的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 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 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一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委托他人代理市场销售和技 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涉及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对代 理人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不得委托不符合本规定有关用户个 人信息保护要求的代理人代办相关服务. 第十二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 制,公布有效的联系方式,接受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投诉,并自接到投诉之 日起十五日内答复投诉人.

第三章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用户 个人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

(一)确定各部门、岗位和分支机构的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二)建立用户个人信息收集、 使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工作流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三)对工作人员及代理人实行权限管理,对批量导出、复制、销毁信息实行 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

(四)妥善保管记录用户个人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并采 取相应的安全储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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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储存用户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并采取防入侵、防病毒 等措施;

(六)记录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事项等信息;

(七)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八)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第十四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保管的用户个人信息发生或 者可能发生泄露、毁损、丢失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 后果的,应当立即向准予其许可或者备案的电信管理机构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 的调查处理.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报告或者发现的可能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的影响进行评估;

影响特别重大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电信管理机构在依据本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前,可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 息服务提供者暂停有关行为,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执行. 第十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用户 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和安全责任培训. 第十六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情 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保护用 户个人信息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电信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 供者提供相关材料,进入其生产经营场所调查情况,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 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 电信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不得妨碍电信业务经 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正常的经营或者服务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用户个人信息应 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九条电信管理机构实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及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应当对用 户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 规定的行为记入其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鼓励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协会依法制定有关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自 律性管理制度,引导会员加强自律管理,提高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 信息产业监测 ?2013 咨询合作需要,特殊定制,未经同意,不得转载.请致电 400-007-6879 2013.07.24 Page

8 第二十二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 二条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 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至第十 一条、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 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向社会公告;

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电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的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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