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04 |
二、三批普通高中特长生和普通生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二)招生录取管理 1.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高中的招生录取 工作由市招生办负责.第
二、三批录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所在
11 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负责.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在全市 招生录取平台上进行,招生学校不得未通过市招生录取平台擅自招收 新生,否则,造成学生没有学籍而不能办理毕业证书的后果由招生学 校承担.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录 取管理体制.市、县(市、区)招生办通过市招生录取平台,按招生 计划 1:1 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 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市招 生办对招生学校执行国家和省市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 督和检查. 3.各类学校录取结果的审核责任要分级分类落实.招收初中毕业 生的高职院校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省属普通高中、省属中 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果由学校审核;
第一批录取学校、民办高中和全市 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结果由市招生办审核,第
二、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