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4 |
(二)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1.完善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 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承 担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挂 昌江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 法局 牌子,实行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体制,内设机构综合 设置.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区域或行业划分下设若干个执法大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受委托负责日常执法工作.执法大队内设若 干个执法中队.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在乡镇、开发区适当派驻执 法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职权没有划转之前仍由原职能部门行使. 行政处罚职权划转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相关职能部门(包括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不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职权;
仍然行使 的, 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已立案但未做出处罚决定的, -8- 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出决定.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 时间:2018 年6月) 2.设立县海洋执法局 在县海洋与渔业局加挂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洋执法局 牌子, 实行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体制,负责海洋行政执法工作.县 海洋与渔业局下属的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洋与渔业监察大队 更 名为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保留 中国海监昌江黎族自治县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昌江渔 港监督 、 海南渔业船舶检验局昌江检验站 牌子,加挂 昌江 黎族自治县渔政管理站 牌子. 实行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后,相关职能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 权组织)不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职权;
仍然行使的,做出的 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已立案但未作出处罚决定的,按照有关 规定移交县海洋执法局依法作出决定.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完成时 间:2018 年6月)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 力强、作风过硬、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综合行政执法 部门,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双 -9- 向交流任职.加强执法人员综合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 资格管理制度.按要求统一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 志标识.从严核定协管人员员额,定期评估清理,严格规范管理 协管人员,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 息收集、劝阻违法行为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 作.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单 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法制办;
完成时间:2018 年12 月)
(三)建立综合执法配套工作机制 1.建立执法运行协调配合机制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海洋执法局在工作会商、信息共享、 联动协作以及跨区域联合执法等方面要与各相关业务部门建立协 作配合机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违法案件,需要有关部门提 供审批事项相关资料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资 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不属于职 权范围内处理的违法行为,也应当及时通报县相关部门;
县相关 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置,并及时向县综合行政 执法局回复处理结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县级相关部门对违法 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县 政府决定. 县公安局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建立紧密的联动机制, -10- 防止并快速处置妨碍行政执法行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司 法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 对接.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海洋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