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4 |
128 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大力实施返乡下乡就业创业 工程,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对象 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在河源登记就业或创业的各类人 员.
包括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从事 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下乡人员.重点支持积累一定资金、 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的返乡异地务工人员、中高等院校毕 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有意愿、有能力下乡的城镇 科技人员等(以下统称返乡下乡人员).
二、就业优惠政策 对返乡下乡人员就业的,按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粤财社〔2018j 王59 号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河财社〔2018)
167 号规定享受下 列促进就业优惠政策. ( 就业介绍补贴(中介机构).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的职业中介机构为返乡下乡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农 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全日制在校生除外)提 供免费就业服务的,可按其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给予职业介绍 补贴,标准为
400 元/人,每人每年限补贴一次.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招用返乡下乡就业 困难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 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 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 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 愿、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户籍人员,包括:1.女35 周岁以上、男45 周岁以上的;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
5.属于农村 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的;
6.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7.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一年及以上的;
8.属退役士兵、刑释解教人员、 戒毒康复人员、精神病康复人员、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
9.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10.其他政策法规规定的就业困难群体.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返乡下乡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
2 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 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
12 个月以内的高校 毕业生,下同)可同等享受上述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保 补贴政策.用人单位招用返乡下乡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 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
1 年期限的社保补贴. ( 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对符合公益性岗位补 贴申请条件的返乡下乡就业困难人员,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 同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资金由用人单位代为申领(需与公益性 岗位补贴一并申领,社保缴纳情况由受理机构直接查验),发放至 劳动者本人(提供个人银行账户). (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用人单位招用返乡下乡就业 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