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04 |
3 个月向税务局局长申报他代非居港寄销人所作的销 售总额,并须缴付相等于该总额 1%的款项予税务局局长,但在税务局局长同意下,可2 缴付较少的数额. 如非居港人士与一名与其有密切联系的居港人士经营生意, 而经营的方式 令该居港人士无从获利或所获利润少于普通独立营商者预期可得的利润时, 此项业务可 被视为该非居港人士在本港经营的业务,而以该居港人士为代理人. 倘若无法确定非居港人士在本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实得的利润,税务 局可根据该项业务在本港的营业额,按一合理的百分率计算所获的利润. 倘若非居港人士(财务机构除外)的业务总行设在香港以外地方,而账目 未能显示该行设在本港的永久办事处所实得的利润,在进行评税时,该驻港分行的利润 将以比例方法计算,即香港分行的利润在利润总额中所占的比率,相等于此分行的营业 额在营业总额中所占的比率. 此外, 《税务条例》对非居港船主或非居港飞机东主,因他们的船只造访 香港水域或他们的飞机降落香港机场而须缴付的税款亦有明文规定. 有关进一步的详情 可向税务局查询. 豁免及扣除 从须缴付香港利得税的法团收取的股息, 及从其他人士收取已包括在须予 缴付利得税的应评税利润内的款项(例如合资经营所分配的利润) ,都不列入收受人应 评税的利润内. 一般而论,所有由纳税人为赚取应评税利润而付出的各项开支费用,均可 获准扣除,其中包括: (1) 为赚取该项利润而借款所付的利息(但须符合若干条件)及租用建 筑物或土地的租金;
(2) 坏帐及呆账(如日后收回须当作入息) ;
(3) 为赚取该项利润而使用的处所、工业装置、机械或物品等的修葺或 修理费;
(4) 为赚取应评税利润而使用之商标、设计或专利的注册费用;
3 (5) 为赚取应评税利润而用以购买指明知识产权的资本开支. 如该知识 产权属专利权或任何工业知识之权利, 在购买首年即享 100%扣除. 如属版权、 *表演者的经济权利、 *受保护的布图设计(拓朴图)权利、 *受保护植物品种权利、注册外观设计或注册商标,则可在购买年 度及其后连续
4 个课税年度内获 20%扣除. 但如该知?产权的全部 或部分是从相?者购入,则有关开支不会获得扣除(加上星号[*]的 项目自 2018/19 课税年度起适用);
(6) 研究和开发费用(包括市场、工商或管理事务研究) ,与设计有关 的支出及工业教育的支出,但须符合某些条文的规定.自2018/19 课税年度起,就符合资格的本地研发开支,首200 万元的研发开支 可获 300%税务扣减,余额亦可获 200%扣减;
(7) 雇主对按年支付认可职业退休金计划的供款或为此项计划而按年 支付的保费,或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固定供款,或任何为该等计 划而预备的款项.但就每一雇员所付出的数目,不得超过该雇员在 有关期间内的薪酬总额的 15%;
(8) 独资经营的东主或合伙业务的合伙人,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 例》 (第485 章)的法律责任,作为自雇人士而支付的强制性供款. 在某一课税年度, 这方面的扣除不得超出该课税年度的最高可获扣 除额, 而这上限已经包括在 《税务条例》 其他条文下已作出的扣除. 自雇人士为配偶所作的供款则不能扣除. 每一个课税年度最高可获 扣除额为 : 课税年度 最高可获扣除额 $ 2012/13 14,500 2013/14 15,000 2014/15 17,500 2015/16 及其后 18,000 (9) 支付予认可慈善机构的捐款,但捐款的总和须不少于$100 及不得 超过经调整后的应评税利润的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