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04 |
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洪行审字〔2019〕18 号 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卫计委、人社局,各城市公立医院: 为落实《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 江西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医疗服务 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发改收费〔2016〕1369 号)、 《江 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 (赣发改收费[2018]86 号)精神,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减轻患者负担,结 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积极稳妥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
对省发改委、省卫计委、 省人社厅规定的
100 个病种, 市管三级医院按照赣发改收费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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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 号和赣发改收费[2018]86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按病种 收费,其他公立医院按照相应比例收费标准执行,具体病种及结 算标准详见附件. 本文所述按病种收费是指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 过程的全部费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种规范治疗流程接受诊疗并 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医院按核定的标准实行一张发 票收费,参保人员按比例付费,医保经办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按 现行政策文件执行.
二、按病种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本通知附件所列病 种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在规定价格的基础上可适 当下浮.
三、严格控制病种外收费.除患者要求进行的不在确诊病种 临床路径内或与确诊病种无关的检查、治疗所发生的诊疗费用, 以及患者住院病房的床位费超出普通床位费标准的部分可单独进 行收费外,医院不得另收其他费用.因并发症或患者病情较重、 体质特殊等原因更改或退出临床路径的,导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 明显偏离病种收费标准的病例,医院可根据《关于印发医疗机构 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49 号)有关 规定退出按病种收费,仍按原收费方式结算.
四、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制定本院按 病种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临床诊疗路径管理,努―3―力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风险、合理节约医疗成本;
建立健全 实施按病种收费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台账,与患者签订《按病种收 费知情告知书》,确保医疗质量、合理诊疗.临床路径管理按《关 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的通知》 (国卫医发 〔2017〕
49 号)执行.
五、强化激励约束.市卫生健康委要将按病种收费纳入公立 医院绩效考核,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 委要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制定按病种收费标准;
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谈判协 商机制,按规定将按病种收费的病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按病种收费目录一 2.按病种收费目录二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