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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 信箱甲
3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 号东环广场 B 座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1-1-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将根据网下向询价对象初次询价的结果确定 预计发行数量:
600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19000 万股 发行方式: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日期:
2007 年7月2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上市股份的流通 限制和锁定安排: 控股股东信达、主发起人中核四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 部分股份;
其他发起人及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 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7 年7月2日发行人声明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明 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重大事项提示
1、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3000 万股, 本次发行
600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
19000 万股,上述
19000 万股均为流通股.其中: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股7647.9 万股)、主发起人中核四 Ο 四总公司(持股 1366.3 万股)承诺:自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其他股东北京嘉利九龙商城有限公司(持股 3920.8 万股)、大唐八 Ο 三发电厂(持股 32.5 万股)、甘肃矿区粮油购销公司(持股32.5 万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 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 本公司是经过债转股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1-1-3 7647.9 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前股份总额的 58.83%,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国务院 国办发[1999]33 号及中国人民银行[1999]80 号文件批复, 信达可从事资产管理范围内 的股票承销和上市推荐业务.中国证监会根据以上文件给信达颁发了《经营股票承销 业务资格证书》,规定该公司为 特别主承销商 ,承销业务限定在资产管理范围之 内.本次发行信达作为本公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属资产管理范围内的股票承销, 符合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政策规定.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又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按照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严 格履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职责,但考虑到本次发行存在关联保荐和承销的情形,特 别提示投资者注意关联保荐和承销可能引致的风险.
3、 本公司属国家 三线脱险搬迁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1】
133 号文件批复, 十五 期间(2001 年―2005 年)本公司享受增值税 先征收,后返还 80% 的优惠政策.2004 年度,本公司因增值税优惠政策所获补贴收入为
1703 万元, 占该年度利润总额的 53.20%;
2005 年度,本公司因增值税优惠政策所获补贴收入为
2186 万元,占该年度利润总额的 64.83%.根据
2006 年12 月收到的财税【2006】166 号文件, 本公司继续享受增值税 先征收, 后返还 60% 的优惠政策到
2008 年底.
2006 年度,本公司因增值税优惠政策所获补贴收入为
2269 万元,占该年度利润总额的 52.23%.如2008 年之后该政策不能延续,将造成本公司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4、本公司地处甘肃戈壁腹地,路途遥远,原材料及产成品的运输半径较长,公司 近年来产能持续扩张,对主要原材料钛精矿的需求增加较快,原材料价格及运输成本 逐年上涨.公司经营尚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风险: ①主要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本公司钛白粉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钛精矿和硫酸,根据
2006 年成本构成情况, 钛精矿占生产成本的 24.16%,硫酸占生产成本的 14.34%. 近年来由于国内钛白粉产量的增长,出现了钛精矿供应紧张和价格上涨的局面.
2004 年,本公司钛精矿平均采购价格比
2003 年上涨
67 元/吨,上涨幅度 7.77%,增加 成本 333.32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利润的比重为 5.09%;
2005 年,钛精矿平均采购价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1-1-4 格与
2004 年基本持平;
2006 年,钛精矿平均采购价格比
2005 年上涨
123 元/吨,上 涨幅度 13.30%,增加成本 1084.78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利润的比重为 10.67%. 本公司生产钛白粉所用的硫酸主要由省内厂商供应.本公司所在的甘肃河西走廊 是国内重要的硫酸产地,硫酸资源比较丰富.目前硫酸有三大供应商:金川有色金属 公司、河西化工有限公司和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其年产量分别为
110 万吨、12 万吨和
48 万吨,供应比较充裕.但近几年由于全国工业增长速度较快,拉动基础原材料硫酸 的供应也出现紧张局面,价格大幅波动.2004 年,硫酸价格上涨 16.51 元/吨, 上涨幅 度4.6%, 增加成本 167.37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利润的比重为 2.56%;
2005 年,硫酸 价格上涨 79.35 元/吨, 上涨幅度 21.13%, 增加成本 1236.35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利 润的比重为 13.06%;
2006 年,硫酸价格大幅回落,目前已低于
2004 年的平均价格, 恢复到
2003 年的价格水平. 根据以上数据,本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主要原材料钛精矿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及硫 酸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②运输风险 本公司地处甘肃戈壁腹地,距离主要原材料钛精矿产地四川、云南较远,距离产 品的主要销售地区华东及华南地区也较远.2004 年,钛精矿单位运输成本
295 元/吨, 年运输成本
1764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8.91%;
产成品单位运输成本
380 元/吨, 年运输费用
874 万元,占营业费用的 49.07%.两项合计对营业利润影响为
2638 万元.
2005 年,钛精矿单位运输成本
290 元/吨,年运输成本
2512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7%;
产成品单位运输成本
402 元/吨,年运输费用
1173 万元,占营业费用的 32.24%. 两项合计对营业利润影响为
3685 万元.2006 年,钛精矿单位运输成本
290 元/吨,年 运输成本
2991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6.97%;
产成品单位运输成本
464 元/吨,年 运输费用约
1905 万元, 占营业费用的 57.34%. 两项合计对营业利润影响为
4896 万元. 由于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导致本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的运输成本较行业内一般企 业高,加上近几年国内铁路货运价格的升高,对本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较大影响. ③能源、动力价格变动的风险 本公司所在地区为核军工基地,生产所需水、热均由中核四Ο四提供,生产所需 电在
2006 年4月18 日前由中核四Ο四提供,之后改由甘肃省电力公司嘉峪关供电公 司提供.由于享受核军工基地的政策,2005 年前生产所需水、电、热价格较低.但近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1-1-5 几年国内能源价格的上涨对本地区能源动力价格形成上涨压力.2004 年12 月,公司 所在地区甘肃矿区物价管理部门调整了本地区水、电、热的供应价格.该调整事项从
2005 年1月1日开始执行.2006 年4月18 日起,本公司的工业用电改由甘肃省电力 公司嘉峪关供电公司直接提供,2006 年7月1日起按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平均用电价 格提高到 0.42 元/度.由于水、电、热涨价因素,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