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04 |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7.2 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投标供应商应仔细及时审阅招标文件中明确告 知的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7.3 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澄清或修改
8 内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淇县)》网上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 组成部分;
7.4 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