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7-04 |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 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 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由于煤炭供应紧张, 公司全资子公司丹东公司与华电环球 (北京) 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环球" )新签海运煤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为 1.33 亿元.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 团"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华电环球为华电集团下属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8 年10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于学东、 李延群、刘雷、梅君超、陈爱民、周可为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2 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
172 号楼
501 室-18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9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是:零售煤炭;
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
批发 机电设备、木材、木制品、粉煤灰产品、防火材料、五金交电、化工 产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石油制品、金属矿石等;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公司财务情况:2017 年末总资产:18,905.75 万元;
净资产: 10,835.39 万元;
2017 年度净利润:143.96 元.
四、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丹东公司与华电环球新签的关联交易, 属于正常 经营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双方按照自愿、平等、互惠 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均以同期市场价格为主要 定价依据, 且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 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各自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 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均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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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程序
(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关联董事于学东、李延群、刘雷、梅君超、陈爱民、周可为予 以回避表决.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本次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独立董 事发表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