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7-04
1/4 "2018/2019 学年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 常见问题 关於发放对象及条件 1.

"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 的发放对象是谁? "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 的发放对象为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并在本澳或外 地修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两年或以上专科、文凭或副学士课程的学生.2. "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 的发放对象有否年龄限制? 没有. 3. 同一学年攻读多个不同大专课程,会否享有多次登记机会? 不会.每名合资格的登记人於该学年只获发放一次津贴. 4. 修读证书或文凭课程会否获发放 "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 若修读年期为两学年或以上的高等教育证书或文凭课程,以及符合 "大专学 生学习用品津贴" 的发放规定,可获发放津贴.若修读课程乃衔接学位课程 的一部份(例university pathway program, diploma program) ,但其修读年期少 於两学年者,不属津贴发放围. 关於登记时间及手续 5. 该如何申请"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 合资格的登记人可於登记期限内登入"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网页 (https://aeees.gaes.gov.mo)填写登记表格及上载在学证明文件进行网上登记, 或填妥 "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 的登记表格连同相关在学证明文件交回指 定地点,便可完成登记程序,如未提交在学证明文件等资料,将会导致延误 或最终不获发放津贴. 6. 是否一定要在网上登记?接受亲临登记吗? 高教局鼓励登记人在网上进行登记.登记人亦可亲临高教局接待处、高教局 下设的大学生中心或市政署下设的市民服务中心索取登记表及提交文件. 7. 在哪里可以索取 "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 的登记表及资料? 可於高教局的网页(https://aeees.gaes.gov.mo)下载登记表格及相关资料,或 可亲临高教局下设的大学生中心 (澳门荷兰园大马路 68-B 号华昌大厦地下 B 座,即卢廉若公园巴士站对面) 、高教局接待处 (罗理基博士大马路 614A-640 2/4 号龙成大厦七楼) 、澳门黑沙环新街

52 号的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北区市民服务 中心、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

127 号嘉翠丽大厦 B 座地下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台山分站、澳门沙梨头新街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

2 座地下 G 铺及 H 铺北区 市民服务中心-筷子基分站、澳门三盏灯

5 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

3 楼的中区 市民服务中心、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

4 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下环分站、胱泻谇沤制矫裥麓 75K 号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及路环蝴蝶谷大 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索取登记表 及递交文件. 8. 有否设定不同地区就读学生的登记期限? 没有.本津贴的登记日期由法规公布翌日起至

2019 年3月15 日(以澳门时 间为准) . 9. 如已被院校录取,但过了津贴的登记期限才办理注册入学,可否领取 "大专 学生学习用品津贴"? 不可以.登记人由登记日起至

2019 年3月15 日必须是 2018/2019 学年注册 及在学学生,并符合 "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 的发放条件,才获发放有关 津贴. 10. 登记后,如忘记密码,是否需要重新登记? 无需重新登记.只需按照津贴登记网页"忘记密码"指示输入个人资料,密码 将会显示於网页内. 关於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11. 对登记时需提交的在学证明文件,内容有何要求? 内容要求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 1. 由在读院校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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