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4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 国函〔2011〕167号 国函〔2012〕3号__水利部公报 2012.1 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 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 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 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 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 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坚持人水和 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 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 因水制宜;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 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 表水和地下水关系;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 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
坚持因 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 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 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 米以内;
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 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 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 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 以上;
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 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 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到2015年,全国用水总量 力争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
万元工业增加值 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 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 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到2020年,全国 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
万元工 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 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重要江河湖泊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城镇供水 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 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四)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开发 利用水资源,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的要求,按 照流域和区域统一制定规划,充分发挥水资源 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建设水工程,必须符 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由有关水行政主 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 并签署意见.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 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 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 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依法完 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 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 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
(五)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加 快制定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覆盖流 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或 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依法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建立 健全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鼓励开展水权 交易,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