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04 |
3、 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的制造、加工、销售. (该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 机关核准的为准) .
4、 公司住所:江阴市临港新城石庄华特西路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 甲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 ) 法定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通江北路
203 号 法定代表人:刘礼华 乙方:江苏法尔胜泓N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 )
3 法定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
155 号 法定代表人:周江
2、 投资金额,支付方式: 1) 公司注册资本:18720万元人民币. 2)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1404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 资本总额的 75%;
股东江苏法尔胜泓N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司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 价出资
468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25%.
3、 公司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的制造、加工、销售. (该经营范围以公司 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
4、 公司住所:江阴市临港新城石庄华特西路
5、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由
3 人组成,甲方委派
2 人,乙方委派
1 人,董事长由甲方担任,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公司 另设监事
1 名,由甲方委派.
6、 本协议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后自公司设立之日起 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说明
1、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2、 合资公司成立后,合资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 上分离.
3、 本次合资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4、 关于集团公司拟用于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情况说明: 集团公司拟用于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澄土国用 (2010) 第22950 号, 宗地位置璜土镇上游村东白上村, 宗地面积 108,182.00 m2.
2003 年协议出让取得,2006 年12 月28 日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出让年 限为
50 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终止日期为
2053 年02 月14 日.原账面土地 价值 538.92 万元为当时的出让价,本次评估按基准日
2010 年7月31 日的基准 地价修正法评估.至评估基准日,该地块通平水平与
2003 年取得时的状态发生 了较大变化, 原土地取得时的价值为当时土地现状条件下的价值,即未进行土地 开发的土地价值, 近几年由于江阴市临港新城市政建设的大量投入,至评估基准 日该土地通平水平有了较大的变化, 江阴市临港新城新材料产业园已实现九通一
4 平,同时,随着近几年江阴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国家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的执行,退城进园工业布局的调整,导致工业土地价值的大幅上涨. 由于江阴市已完成土地定级估价工作, 工业用地评估时可采用基准地价系数 修正法评估.2008 年1月1日起又更新了基准地价,对基准地价的范围及地价 等级做了相应的调整, 原璜土镇上游村东白上村属于未定级的工业用地,现调整 为璜土镇一级工业用地,也导致土地价值上升. 本次评估, 评估人员首先分析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与本次评估基准日之间的 地价变化状况,进行期日修正;
然后分析宗地因素条件和所在区域因素条件平均 状况的差异,进行区域修正和个别因素修正;
最后根据地价内涵与所在区域的基 准地价的内涵差异,对测算的地价进行开发水平和年期修正得到宗地地价.即: 地价=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 (1+综合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开发水平修 正. 经评估宗地单价=433.43 元/m2.折合单价为 28.89(万元/亩). 经调查,根据江阴市国土资源局所发布的江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