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4 |
3、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钢丝、钢丝绳及其产品、普通机械、电线电缆、仪器仪表、电子产品、 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及光传感元器件、机电产品(压力容器除外)的制造、销售.钢材销售. 对外投资,技术服务和咨询. 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钢丝、钢丝绳、光缆、光纤预制棒、光纤、钢塑复合管等产品的 生产及销售.钢材的销售.对外投资.
4、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法尔胜集团有限公司.
5、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报出日期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于
2009 年8月25 日报出. 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自
2007 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其应用指南.
3、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
1 月1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15 页共62 页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 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计量.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 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由此产生的折合人民币差额,除筹建期间及固定资产购建 期间可予资本化部分外,其余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包括: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时,确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 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本公司在持有该等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于收到时确认为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该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等金融资产时,该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 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 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债券利息的,单独确认为应 收项目.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