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4 |
1 台滚筒式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 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
1 根15m 高的 2#、3#排气筒排放. ⑤打磨粉尘:打磨过程中主要为产生的金属粉尘密度较大,通过 重力沉降后,定期收集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⑥刷漆废气:拟 建项目调漆、刷漆及晾干工序均位于同一间刷漆房内,共用一套 废气收集(集气罩)处理(处理工艺:UV 光催+活性炭吸附) , 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2016)标准 限值后,一起经 15m 高的 4#排气筒排放.厂界废气达到重庆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2016)标准限值后,进 行无组织排放.
(三)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合理布置, 减振、建筑隔声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依法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 .建设单位应对废 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危 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炉渣、 铁屑、 废铁 (不合格品) 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其他企业回收处置;
除尘灰收集后外售;
废砂交回收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五)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固体废 物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并进行实际 排污前,应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办理该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 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承 担:
(一) 该项目建成后未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准书要求落实 各项措施,擅自改变原辅材料或者工艺等,造成污染危害、污染 事故或污染扰民;
(二)该项目未按照本批准书附件要求,擅自排放重金属污 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三)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 其他相关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六、 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 管理.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三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通用机械产品 及模具加工生产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指标 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抄送: 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重庆市恒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 重庆市江津区三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通用机械产品及模具加工生产项目主要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指标
一、废气 污染源 排放标准 及标准号 污染 因子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 排放浓 度mg/m3) 总量指标 (t/a) 排放口高 度(m) 浓度 (mg/m3 ) 速率限值 (kg/h) 熔化工 序、造型 工序、落 砂工序 重庆市《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2016) 标准限值 颗粒物
15 100 1.5 1.0 0.0354 甲醛
25 0.26 0.20 0.0018 吊钩式 抛丸工 序 粉尘
15 100 1.5 1.0 0.239 滚筒式 抛丸工 序 粉尘
15 100 1.5 1.0 0.359 刷漆工 序 非甲烷总 烃15
120 10 4.0 0.0578 二甲苯
70 1.0 1.2 0.00396
二、废水 污染源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废水量 (t/a) 污染 因子 浓度限值 (mg/L) 总量指标 (t/a) 废水总排 放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 准321 pH 6~9 C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