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5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 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大亚湾中心区水厂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 惠州大亚湾溢源净水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蔡琴 联系人刘志强 通讯地址 惠州大亚湾澳头黄鱼涌风田水库副坝 联系电话 0752-5565779 传真0752-5565781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惠州大亚湾中心区中环路北侧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迁建 技改 补办 行业类别 及代码 U143 自来水生产和供 应工程;
D461 自来水生 产和供应 占地面积 (m2 )
58666 建筑面积 (m2 )
20000 总投资 (万元)
2407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4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17% 评价经费 (万元) 预计投产 日期
2019 年5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大亚湾中心区水厂位于惠州大亚湾中心区中环路北侧,由惠州大亚湾溢源净水有限公 司投资建设,总设计规模为
29 万m3 /d,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设计规模为
9 万m3 /d, 二期设计规模
20 万m3 /d.一期项目已于
1992 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本次环评扩建二期. 随着大亚湾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及企业入驻,区域用水量日益增长, 作为大亚湾中心区、西区主要供水来源,大亚湾中心区水厂一期原设计供水能力
9 万m3 /d, 高峰期间实际供水量达到
11 万m3 /d,已严重超负荷运行.另外,大亚湾中心区水厂一期工 程建设年代较为久远,工艺相对落后,部分设备已难以满足使用要求,维护工作量较大, 且部分构筑物设计参数选取较低,在水质标准要求日益提高的今天,如遇水源水质突发情 况时,工艺的净水效果较难保障,因此,二期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为保证城区供水持续增长的用水需求,惠州大亚湾溢源净水有限公司拟在大亚湾中心 区水厂一期项目西侧(即惠州大亚湾中心区中环路北侧,惠深沿海高速南面)扩建二期工 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 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方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
2 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