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5 |
1 ― 〔2018〕61 号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 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 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六届理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告,相关修订自 AP1910 合 约开始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订案 2.《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3.《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 法》修订案 4.《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 法》 5.《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 法》修订案 6.《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 年10 月17 日―2―附件
1 (2018 年10 月16 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 ?各品种采用的交割方式如下:…… ?苹果:车(船)板交割、仓库交割和厂库交割. ?
二、在第六条第二款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苹果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
三、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 ?苹果交割适用国家标准、国家相关规定及本细则规定. ?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鲜苹 果》 (GB/T 10651-2008) (以下简称《苹果国标》 )一等及以 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 的红富士苹果, 其中果径容许 度≤5%,质量容许度≤10%(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 合格果之和占比≤8%) . ?替代品及升贴水: ?
(一)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 果径≥80mm 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