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05 |
10、《关于印发《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2017]121 号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发[2016]81 号 专用车辆及集装箱生产建设项目
4 1.2.2 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修订),2014 年12 月1日实施;
2、《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 年3月1日;
3、《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徽 省经济委员会,皖经产业[2007]240 号),2007 年10 月11 日;
4、《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2014 年1月30 日;
5、《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 号),2013 年12 月30 日;
6、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
3 个文件 的通知》(蚌政秘[2014]28 号),2014 年2月21 日;
1.2.3 依据的评价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T13201-91);
4、《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境保护部,
2013 年5月24 日实施;
1.3 评价因子 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合工程排污特征和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工程运行期评价 因子筛选和确定详见表 1.3-1. 表1.3-1 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 要素 评价内容 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 环境 空气 营运期各类粉尘、SO
2、NO
2、VOCs TSP 、PM
10、SO
2、NO2 TSP、VOCs 1.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4.1 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001, HJ2.2-2008,)中有关规定,确定出 专用车辆及集装箱生产建设项目
5 本次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如下: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选择推荐模式 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项 目废气主要为涂装废气(颗粒物、VOCs)、喷砂废气(颗粒物)、焊接废气(颗粒物), 本次评价选取颗粒物、 VOCs2 种主要污染物, 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 标率 Pi(第i个污染物),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 距离 D10%.其中 Pi 定义为: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一般选用《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1996)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对于没有小时 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
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 照TJ36 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 如污染物数 i 大于 1,取P值中最大者及其对应的 D10% ;
若同一个项目有多个(两 个以上、含两个)污染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其评价等级,并 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 根据对本项目工程的初步分析,项目运行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 的 排放,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参数见表 1.4-1,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 值见表 1.4-2. 表1.4-1 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计算参数 产生源 污染物 烟气量 (m3 /s) 排放速率 (g/s) 排气筒高 度(m) 排气筒内 径(m) 排放温度 (℃) 地形 扩散 系数 有组 织排 放 车间喷涂 区P1 颗粒物 33.33 0.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