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05 |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 、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 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 况 说明;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 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 、 与采购人、 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产品委托的咨询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以及上 述 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地市政府采购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1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及其他条件. 2.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 联合体投标: 1) 、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
11 - 2)、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 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义务. 3) 、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 担连带责任. 4) 、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 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 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 2.7 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 向采购人提供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其他组织 或 者自然人. 2.8 采购: 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包括购买、 租赁、 委托、 雇 用等. 2.9 货物: 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 设备、 装置和/或包括附件、 备品备件、 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2.10 货物伴随服务: 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技术服务、 技术协助、 校准及售 后 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 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 踏勘现场 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4.2 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 4.3 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 投标预备会 -
12 -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 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5.3 投标预备会后,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 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 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 部分. 二.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