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5 |
13 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 项行动实施方案 中提到:2017 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 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落实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6-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产生含 VOCs 废气的工艺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 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因工艺要 求无法设置密闭空间的, VOCs 排放工段应设置排气收集系统, 经收集的有机废气须处理 后达标排放.对喷漆、流平、烘干等环节产生的废气须进行末端治理,针对废气产生量大 的环节采取焚烧等高效末端治理技术. 本项目属于包装印刷行业, 使用的油墨为水性油墨,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气收集后采取 UV 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尾气达标排 放.因此本项目不违背苏州市 两减六治三提升
13 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
11、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 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相城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距离本 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西塘河(相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最近直线距离 约1900m.西塘河(相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范围为 西塘河水体及沿岸
50 米范围 (不包括已建工业厂房和潘阳工业园区规划用地) , 项目不在生态红线管控区范围 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 准要求;
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后废 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废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 中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零排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 求. (3) 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将消耗一定量的电源、 水资源, 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 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 负面清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工业项目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相政办[2015]79 号)项目准入制度 负 面清单 禁止发展产业:电镀行业、化工行业(浒东化工集中区除外) 、印染行业、家具 行业(北桥家具产业园,渭塘镇渭西村级家具集聚区,望亭迎湖、宅基村级家具集聚区、 阳澄湖镇家具产业园除外) 、化危品仓储(浒东化工集中区除外)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7-目从事包装印刷行业,不属于电镀、化工、印染、家具、化危品仓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行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区域准入制度.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三线一单 中的相关要求.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问题. -
8 -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周边环境:拟建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
3 号.本项目厂界周围情况: 东侧为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