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5 |
2、定义及解释 2.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而提供的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 所有围栏、刺丝、标牌及树苗等货物. 2.2 服务:系指为实现采购目的和需求,供应商除提供货物外还需提 供与采购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装卸、栽植、 安装、验收、质保期及后期管护、税费及相关服务等. 2.3 采购人:济源市承留镇人民政府. 2.4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 供应商:响应询价、参加询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要求;
3)符合本询价通知书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6 成交供应商 是指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即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 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直接确定的供应商. 2.7 响应文件 是指:供应商根据本通知书要求,编制包含资格、 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2.8 评审价 是指:询价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按照 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 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调整后的价格. 2.9 日期:指公历日. 2.10 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
11 等的纸质文件.
3、保证供应商应保证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等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