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5 |
饮 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 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 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化工石 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制药项目;
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 蓄电池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项目;
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不属于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不属于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不属于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不属于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 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 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不属于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Ⅱ类)的新建锅炉、炉窑项目;
集中供热管网覆 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新建 20t/h 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 炉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 不属于 再生铅项目. 不属于 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 不属于 石棉制品项目. 不属于 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不属于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 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不属于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 不属于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新建增加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不属于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由上表分析可知,该项目不在《德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 (德政字[2017]34 号)所列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内,可按程序办理环评 审批.
(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德州市武城县武城镇东大屯村以北,德州元盛工贸公司院内,租赁德州元 盛工贸公司院内北侧生产车间及西侧部分空地建设,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武国用(2009)字第1055 号国有地使用证及山东同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出具的鲁同诚德 评估字[2014]第01002 号估价报告可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武城县的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相关证明文件见附件及附图.
(三)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满足 三线一单 的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2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内容 结论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 》可知,项目所在区 域武城县的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为 (1)德州市武城四女寺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14-B1-006) , 一级管控区:以六五河大部分河段、大屯水库、四女寺景区为主体,包括 利民河、利民河东支、利民河北支部分河段,北至减河,南至邢肖王庄村 附近河道,总面积为 8.47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