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5 |
1 ― 自贡市环境保护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自环准许〔2018〕12 号 沿滩区沿滩新城屠宰场: 你单位报送的 《沿滩区沿滩片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 )收悉.
经研究,现对《报 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已在自贡市沿滩区飞跃村
6 组建设并投产,项目主 要污染治理设施未通过验收、擅自购买设备进行技改、生产废水 超标排放等
6 项违法行为已被沿滩区环境保护局实施行政处罚 (川环法沿滩罚字〔2017〕19 号)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 在原址进行改扩建,项目租地面积为
3401 平方米,建筑面积 1220.62 平方米,改扩建前后屠宰量不变,屠宰能力为
50 头/天(18250 头/年) ,本项目不设置冻库,项目将生猪屠宰后直接销 售,不冷冻猪肉和副产品.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 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工艺、 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 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 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 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污染防治措施 及以下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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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严格施工现场管理,认真落实 六必须,六不准 要求,文 明施工;
建筑垃圾和土石方进行封闭式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严防 撒漏. 2.原燃煤锅炉必须进行拆除,改由天然气锅炉,锅炉废气经 处理后经
8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报告表》要求以车间边界为中心划定
100 米的卫生防护 距离, 对范围内的
6 户农户实行搬迁或可对不愿搬迁的农户进行 经济补偿;
今后不得新建文教、卫生和机关办公楼职工住宅楼等 永久性生活居住及三产类设施, 新建设项目应注意与本项目的环 境相容性;
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应将本要求作为今后项目所在区域 规划建设的依据,严格执行有关要求.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1.项目排水采用 雨污分流 制,初期雨水经雨水管排放;
项 目只设一个废水排放口, 排放口应规范设置标识并具备监测采样 条件. 2.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规范的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 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 3.项目建设处理能力不低于
50 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设施, 生活废水、 经隔油处理的生产废水排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
3 ― A 标准后排放. 4.在污水排放口安装化学需氧量、氨氮在线监控设备,与环 保部门联网.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1.在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机具、设备,加强施工机具、 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设备性能差导致噪音增强;
合理制定施工 计划,不得在夜间及中、高考期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防 止噪声污染扰民. 2.通过禁止鸣笛、限速等管理措施和厂房隔声等方式,做到 噪声厂界达标排放.
(四)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1.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废弃土石方和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 圾运送至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 2.项目产生的猪粪、肠胃内容物等应妥善收集,外送综合利 用,不得外排;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猪血、猪毛、皮渣等应 妥善分类收集,外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