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5 |
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一、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根据全省水资潦禀赋状况,∶ 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荟发展水 ≮ 平t不 同产业及行业取用水差别特点,按照规范取水类别,合 理划分 区域,以及保障生活、鼓励回用、限制超额取用水的原 则,采取" 一次确定调整标准⒎两年分步执行到位 " 的办法,调 整全省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从⒛14年12月 1日 起,执行 " 四川省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一)" ;
从⒛15年12月 1日 起,执行 " 四川省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 标准
(二)" .具体标准见附件. 全省水力发电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继 续按照原省物价局、 财政厅(F水利厅 《 关于调整水力发电行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 有关问题的通知》(丿刂价发 E⒛⒆〕2OO号 )的 规定执行. 农业生产用水 (包 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 用水 )和 主要供农村人 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暂 不征 收水资源费.
二、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 自职 能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费征收、 管理工作,在 执行新标准的同时, 将水资源费纳入水价改革、计入供水成本,积 极稳妥推进资源 性产品价格改革.
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应 到同级发展改 革部门办理 《 收费许可证》 ,使用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
四、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 目和收费标准,不-2―― 得擅 自减免水资源费,并 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和上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 四川省非水力发蓖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一)四川省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二)1工'~劬. 昱 Q巳 骼孝_ˉ 3-― 附件一 四川省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一)单位:元 /立 方米 执行时间:从⒛14年12月 1日 起分类地表水 地下水 成都、 绵阳、 德阳、 自贡、 内江、 资阳、 乐山、遂宁 南充、广安 眉山、雅安 宣宾、泸州 攀枝花 达州、巴中、广元、 甘孜、阿坝、凉山 成都、绵阳、德阳、 自贡、内江、资阳、 乐山、 遂宁 南充、广安 眉山、雅安 宜宾、泸州 攀枝花 达州、巴中、广元、 甘孜、阿坝、凉山 生活0.08 0.07 0.06 0.18 0.16 0,13 工业0.10 0,09 0.08 0.21 0.17 0.15 火电循环式0.10 0.21 吾贝流式0.01 特种行业0∶
15 0.25 水源热泵0.05 0,10 采矿排水(疏 干 排水 )及施工降水0.⒛ (本企业 回用 0,10) 其他0.12 0,10 0.09 0,22 0.20 0.17 备注特种行业 (包 鸫洗浴、高尔夫、滑雪场、洗车场等 ),其它取用水包括地热水、矿 泉水等 . 附件二 四川省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