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07-05

1、名录登记 * 申请主体: 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或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 ** 办理时提交下列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登记申请书》 ;

(见附 1) 2.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 确认书》 ;

(见附 2)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 的复印件;

4.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 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 执》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但确有 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可免于提交本项资 料. 5. 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注意事项: 1. 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认真阅读《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 书》 ,知晓、理解确认书告知和提示的外汇局监管职责. 2. 填写《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时,请仔细阅读 并参照《名录登记申请书表格填写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项目均 不能空白. 3. 如企业尚未领取 海关注册号 的,建议先到海关办理《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后再办理名录登记业务. 4. 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在辅导期结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企业应当报送辅导期业务报告. 5. 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应自觉学习和掌握应知应会的相关法规及操

5 作要求. 【政策法规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 法规政策 栏目中下载学习;

也可通过登陆 中国外汇网 http://www.chinaforex.com.cn/,点击网页右侧的 培训报名 参加外汇管理政策的培训,

电话:010-68402364. 】 6. 目前广东省分局已在全辖范围推出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业务电子化办理渠道,企业可直接到已开通相关业务的银行网点 提交名录登记申请资料,签署《名录登记业务授权委托书》后, 由银行通过电子化渠道代为提交外汇局办理.外汇局审核后通过 银行向新列入名录企业反馈货物贸易网上业务密码及名录企业须 知等资料. 附1: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 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 交以下资料, 请予以登记. 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无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 企业代码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代码或 名称 行业类型代码 或名称 是否保税监管区 域企业 是否保税监管区域 类型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护照号 码 海关注册号 工商注册号 外币注册币种 外币注册资金

6 人民币注册资金 最初设立日期 经营范围 企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企业联系人 联系人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月日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请认真阅读以下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相关事项,因填写不准确 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1. 企业代码:应为 组织机构代码证 的代码,共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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