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5 |
1 ― 组字〔2017〕42 号 关于陈华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单位: 经2017 年7月8日七级、八级领导人员任免专题会议研究 决定:
一、任命 陈华胜同志为教育实验学院院长助理(七级领导人员);
张 琨同志为党委组织部(党校)组织员(七级领导人员) ;
班 凯同志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七级领导人员) ;
林欢欢同志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
王 劲同志为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任;
肖 敏同志为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主任;
王 鹏同志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任;
范乃强同志为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主任;
陈 磊同志为人事处业务主管(七级领导人员) ;
仝 巍同志为青岛研究院办公室主任;
余 鹏同志为学校办公室业务主管(八级领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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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以上十一位同志任期为三年.
二、以下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命 方 原同志为学生处本科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思危同志为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二位同志任期三年,任职时间自
2016 年5月30 日七级、 八级领导人员任免专题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三、免去 董 昊同志党委组织部(党校)组织员(七级领导人员)职务;
袁 源同志党委宣传部业务主管(七级领导人员)职务;
邱若娟同志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纪检监察员(七级领导人员) 职务;
张永福同志发展规划处政策与战略研究室秘书(七级领导人 员)职务;
张 琨同志机关党委秘书(七级领导人员)职务;
仝 巍同志人民武装部副部长(七级领导人员)职务;
王 鹏同志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办公室主任职务;
肖 敏同志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 劲同志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欢欢同志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华胜同志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 磊同志学生处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班 凯同志学生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范乃强同志工程实践训练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希刚同志基础教育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余 鹏同志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
3 ― 特此通知. 中共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 年7月8日中共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 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