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05 |
注:联合体参与的, 以联合体中划型标准较高的一方, 作为该联合体的企业划型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 同为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二、报价人为中小企业的,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 栏中标明其为中小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在报价 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报价人为联合体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未按照采 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在《报价 一览表》备注栏中标明其为中小企业的报价人不予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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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监狱企业的 认定标准 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
4 残疾人福利 企业的认定 标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标准详见《三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5优惠办法: 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价格扣除:按报价的(94%)计算评审价
6 证明材料 报价人报价时须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 报价人以及报价产品制造商所在地相关的中小企业认 定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书. 或(2)报价人的财务报表以及报价产品制造商的财务报表 (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 表明报价人及报价产品制造商符 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定的中小企业的标准. 符合监狱企业政策的报价人参与谈判时需提供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相关规定的残疾人福利企业
7 相关风险
一、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报价 人将不被视为中小企业: 1. 报价人不符合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 的中小企业标准的;
2.响应货物全部或部分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物的;
3. 报价文件中标明的中小企业产品的制造商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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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的;
4.、未提供合法、有效、完整资料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后果: 报价人为取得中小企业身份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 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 还;
已取得中标资格的,无论该行为是否影响中标,均取 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服务费不予退还,该报价人还应 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经济、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时,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由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上报财政部门,建议财政 部门将该报价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 止该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提醒:如果 报价人不满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则不需要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应标的后果由报价人自 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