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05 |
400 吨速冻食品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河南创亿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范存法 联系人 殷千钧 通讯地址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工商所斜对面
6 号 联系电话
15503876899 传真―邮政编码
476000 建设地点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工商所斜对面
6 号 立项审批部门 / 项目代码 2018-411451-41-03-065772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速冻食品制造(C1432)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8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3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1.
5%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主要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河南创亿食品有限公司拟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工商所斜对面
6 号建设 年产
400 吨速冻食品制造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等环保法规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对新 建或改扩建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河南创亿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 年产400 吨速冻食品制造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理目录》(2018.4.28 修改)的有关要求,该项目为
二、食品制造业,16 营养食品、保 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中的除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外的,应编 制报告表.我公司接到委托后,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按 照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环评报告.
2、评价对象及性质 本次评价对象为:河南创亿食品有限公司 年产
400 吨速冻食品制造项目 ,性质为 新建.
2
3、编制依据 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次修正版)(2018.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7.2);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8.4.28);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14)《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7.5.1);
(15)《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14.1.1);
(16)《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0.3.1);
(17)《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2012.1.1);
(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版). 3.2 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3 其它 (1)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3 (2)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保住建局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