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05 |
1 ―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泉鲤政〔2017〕54 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鉴于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 江南街道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 (具体以征收范围图 为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福 建省办法》第十一条、 《泉州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第十条等有关规定,本 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房屋 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2017 年11 月29 日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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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12 月30 日. 被征收人对该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 请在征求意见期 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信函方式寄至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同时 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书证材料 (或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 出具的证明). 特此公告. 联系人:锦美社区 黄进财 联系
电话:22486086 联系地址:鲤城区锦美社区美兴路
38 号 联系人:霞洲社区 林少侠 联系
电话:22467233 联系地址:鲤城区兴贤路
800 号 公告
网址:鲤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qzlc.gov.cn)? 信 息公开? 征地拆迁信息 附件: 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17 年11 月2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3 ― 附件 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 年11 月17 日―4― 为加快江南新区建设,提升城市整体景观和人居环境质量, 鲤城区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房屋改造项 目. 本着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行为, 维护被征收人 合法权益,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的宗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一部分 总则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妥 善做好被征收人的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遵循决策民主、程序 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确保整体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 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0 号) 、 《福建省实施办法》 (福建省 人民政府令第
138 号) 、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 (泉政文〔2015〕139 号)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中心市区国有土地上对未 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意见和实施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 通知》 (泉政办〔2015〕11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 第三条 公开监督制度 征收工作实行 六公开、二监督 :
(一)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征收补偿方案公开;
(二)征收安置工作程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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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被征收房屋的权属、 区位、 用途、 建筑面积等情况公开;
(四)被征收人搬迁验收时间、选房顺序公开;
(五)选房时安置房屋的座落、户型、层次、面积公开;
(六)征收补偿情况公开;
(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组织实施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