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5 |
, Ltd.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秦淮河路
189 号)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一八年十二月 I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 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II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需要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在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上市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呈报批 准程序.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行对象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宋飞先生、温雷先生、君平投资、甲申投资,共计
4 名特 定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票. 宋飞先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人 民币金额 10,000 万元.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温雷先生通过中融(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于耀华、温晓雨合计持有发行人 4.76%股份,温雷先生拟认购本次非公开 A 股股票人民币 40,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预计温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 发行人股权比例将超过 5%.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 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的90%.在前述发行底价 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 行人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 》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与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III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70,000 万元(包含发行费用),最终募 集资金数量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准.同时根据证监会 《发行监管问答――关 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 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按目前股本测算,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52,096,000 股(含本 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认购情况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