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5 |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 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南京太一新材料有限公司隔音隔热棉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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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 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含氮、磷的生产废水,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 染防治条例》中禁止行为.
9、与 两减六治三提升 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