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5 |
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项目属 C3311 金属结构制 造, 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但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 项目所用设备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 年本)》中要求淘汰的设备. 同时,项目以川投资备【2018-510132-36-03-311866】FGQB-0278 号 在新津县行政 审批局备案.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
3、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四川新津工业园区清云北路
469 号内的 16-1 号厂房. (1)与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 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根据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 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 号),本项目所在园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 在《通知》中园区名单内,为新建项目,且项目按《成都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 制目录》属于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同时本项目于
2019 年1月18 日取得了新津县行政 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汽车配件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审承诺环评审) 【2019】
4 号. 因此,符合成都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 (2)与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规划符合性分析 1)工业园区简介 随着天府新区晋升为国家级新区,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在金融投资、产业发展和 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政策红利将逐步释放,为适应发展,经成都市经信委批准,新津县将 邓双、金华、普兴区域的工业区,整合周边的物流区以及岷江新城的部分区域成立了天 府新区南区产业园(金华、普兴、邓双片区).
4 规划范围为:东至县界、兴物
8 路、成昆铁路,南至县界,西至成雅高速、岷江东 岸线、机场第二高速,北至二绕高速
1 公里防护带,规划面积 44.28km2 . 根据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金华、普兴、邓双片区)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成环评函【2018】14 号)中可知: 园区的产业定位:重点发展交通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交通)、绿色食品产业. 同时,配套发展物流产业.总体分为
4 个功能区:交通装备产业功能区、食品产业功能 区、现代物流产业功能区、岷江现代产业新城功能区. 能源规划: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 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等高污染燃料. 排水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保留现有红岩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岷江 以东的交通装备产业功能区、食品产业功能区、岷江现代产业新城功能区;
保留现有西 岸工业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岷江以西的交通装备产业功能区. 2)入园企业门槛、禁入目录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区域鼓励、禁入项目类型: 鼓励入园行业名录: ①鼓励发展园区主导产业及其配套产业等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的行业. ②鼓励发展与主导产业相关的上、下游产业、循环经济项目中与区域或各产业片区 规划实施不冲突的企业. 禁止入园行业名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禁止引入的行业和项目: ①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行业项目. ②禁止引入抗生素原料生产型企业以及青霉素、头孢类原药生产企业. ③不得引入环保油漆或油墨使用率≤50%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