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05 |
2、 台山市富源石油气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山市珠江燃气有限公 司的少数股东,持有台山市珠江燃气有限公司 30%的股权,与公司构 成关联关系.
3、 牛正峰和萧辉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 陈海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山市珠江燃气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 台山市珠江燃气有限公司 16%的股权,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基础,参照同期市 场气源供应单位挂牌价标准,确定关联方间相关燃气交易价格,定价 合理.
2、 公司与关联方牛正峰和萧辉兰之间的担保关联交易属于关联方对公司 发展的无偿支持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东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解决其生产经营及发 展资金需求问题,实现子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同时,体现了子公 司股东对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 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19-019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在预计交易内容和金额内,公司管理层将按具体需 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有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系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以上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珠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珠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