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5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对象:全区 " 一户一表 " 居 民电力用户.
二、执行时间:从⒛18年 1月 1日至⒛18年12月31日 按抄 冖1- 见电量执行,具体以供电企业抄表周期为准.
三、促销政策 (一 )自 愿参加促销政策的居民用户须符合以下条件: 1.⒛ 17年12月31日 前已用电的用户,在⒛18年 4月 3O日前结清欠费、一次性预付供电企业电费 2479.35元 (年用电量 4⒛0 千瓦时按现行阶梯电价
一、
二、 三档对应的电费),并 签订相关协议;
2.⒛18年 1月 1日 起新报装用电的用户,在结清欠费、本年用 电后4个 月内(不超过 ⒛18年12月31日 )一次性预付电费⒛",眄元,并签订相关协议. (二 )参加用电促销政策的 " 一户一表 " 居民用户,本年用电 量>娟OO千 瓦时的部分,执行电价为 0. 衄83元/千 瓦时.参加用电 促销政策客户签订相关协议后,供 电企业应对 ⒛18年度 已发生的电 量电费进行清算. (三 )当 年预付电费结余部分,自 动结转抵扣下一年该用户同 一电表户的预付电费. (四 )不执行居民用电促销政策的用户,执行现行的居民阶梯 电价政策.
四、其他规定 (一 )关于户的认定、免费电量、执行周期、用电变更等相关事 宜,仍按 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格 (⒛ 12)sO号 、桂价格 (⒛ 12)104 号、桂价格 (⒛ 15)41号 、桂价格 (⒛ 16)63号 执行. (二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 强对政策实施 -2- 的指导和监管;
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居民用电服务规则,加强政 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通知规定落实到实处.执行过程中出现新 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物价局反馈.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报:自 治区人民政府. 分送:陈武主席,蓝天立、张晓钦、陈刚副主席. 抄送:自 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 化委、财政厅, 广西办,本局正、副局长,各处室、局属单位,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秘存. ⒛18年 1月 3日 印发 广西壮族自 治区物价局价格综合处 Ⅷ 嚣鞲蓦臀鐾嚣罱嚣鲡十